权责事项信息表
基本信息 编 码 6.6 名 称 纳税信用评价 权力类型 行政确认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 适用对象 (可多选) R 单位 £ 个人 启动类型 R 依职权 £ 依申请 数量规定 ―― 收费规定 ―― 网上办理 ―― 通办类型 ―― 办理方式(可多选) ―― 办理信息 办理信息 受理部门 ―― 地址 ――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端州区税务局 管辖范围 端州区 地址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东岗东路3号 适用条件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进行评价的。 裁量标准 ―― 提交材料 ―― 申请期限 ―― 法定办理期限 ―― 承诺办理期限 ―― 办理流程 特殊规定 ―― 中介服务及依据 ―― 部门衔接 税务机关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机制,推动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 监管措施 日常监管 1.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实行动态调整;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 2.纳税人信用评价状态变化时,税务机关可采取适当方式通知、提醒纳税人 共享信息 ―― 核查信息 ―― 咨询查询 咨询途径 可通过拨打税务咨询热线0758-12366或登陆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或前往办税服务大厅(东岗办税厅:肇庆市端州区东岗东路3号; 不动产交易登记服务专厅: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8号;)进行咨询 进度结果查询 可通过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或前往办税服务大厅(东岗办税厅:肇庆市端州区东岗东路3号; 不动产交易登记服务专厅: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8号;)查询进度结果 结果名称及样本 ―― 结果公示渠道 ―― 申请人责任 ―― 监督责任 监督责任 追责情形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的; 3.未按照规定为纳税人保密的; 4.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监督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端州区税务局纪检组 联系方式 0758-2762017 投诉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端州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联系方式 0758-2762950 信访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端州区税务局办公室 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东岗东路3号 邮政编码:526500 0758-2760668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端州区税务局 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东岗东路3号 邮政编码:526000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诉讼受案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常见问题 留言区 我要投诉 我要评价 我要建议